2008-9-6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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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身心障礙者陳嘉銘說,市府身心障礙福利大樓的地下停車場,有專供身障者停放改裝過的機車位,且設有牌子提醒一般民眾不要隨意停放,但依然有民眾隨便停放,讓他們很不方便,難道市府不能開罰單嗎?
他們已行動不方便了,還要遭受此對待,實在很氣。
陳嘉銘說,很多公有停車場雖設有身障車位或機車位,但依然會被一般民眾佔用停放,而他卻從未聽過有因停放身障車位而遭開單的,市府照顧身障者,既設了身障車位,卻又無視一般民眾佔用情形,豈不是變相縱容?
新竹市府交通處停車管理科長陳家緯說,市府不是沒有取締過,也請警方開過佔用身障車位的違停罰單,也立告示牌告知民眾,但民眾的守法習慣有待加強,如果大家都有共識,禮讓及體諒身障者,這種狀況將可改善。
官員強調,市府不會推卸責任,只要身障者發現身障車位遭一般車輛或機車停放,即可撥打110電話,請警方派員開單取締或拖吊,市府也會請大樓管理人發現有違停情形,就通知警方執行。
《採訪側記》
走進身障福利大樓地下室,確實可看到許多機車佔用身障者改裝車輛停放的機車停車位,此問題已非第一次,但從不見官員拿出魄力改善,官員或許可歸咎民眾守法觀念不足,但若官員們勤加開單取締及宣導,也許能有遏阻作用,關鍵在做與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