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31 16:09
宅~有何不可
韓法院判日企賠償二戰強徵的韓國勞工 日方不滿
耗時13年跨國訴訟案宣判!韓法院判日企賠償二戰強徵的韓國勞工
【環球時報駐韓國、日本特約記者 李軍 孫秀萍 環球時報特約記者 金惠真 李元】“耗時13年的跨國訴訟案終審宣判!”30日,韓國大法院對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強徵勞工案作出終審判決,裁定新日本製鐵向4名原告每人支付賠償金1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1萬元)。至此,歷時13年零8個月的“強徵勞工賠償案”以原告勝訴落下帷幕。韓媒稱,該判決的意義在於替日本殖民時期受到侵害的受害者主持正義、?他們恢復索賠權,並再次確認殖民時期日本犯下的罪行,起到匡正歷史的作用。
韓聯社30日稱,當天下午由韓國大法院全體13名大法官組成的“大法院全員合議體”駁回新日本製鐵(當時的舊日本製鐵、現新日鐵住金的前身)“訴訟時效已過”的上訴要求,決定維持2013年的原判。韓國大法院表示,日本法院否認賠償責任的判決違反韓國憲法,在韓國沒有法律效力。大法院認?,雖然韓日於1965年簽署《韓日請求權協定》,但被強徵受害勞工擁有個人損害賠償請求權,故本案原告所要求的損害賠償請求權不適用上述協定。法庭還表示,日本法院拒讓日企賠償受害者的行?違反瞭韓國憲法的核心價值,即日本政府當年強佔朝鮮半島以及強徵勞工行?本身就是犯罪,是違法行?。
據韓媒報道,4名原告自1941年至1943年被新日鐵住金的前身日本製鐵公司強徵被迫進行勞動,且毫無報酬。早在21年前的1997年,4名原告中的二人向日本大阪地方法院提交訴狀,要求新日鐵住金向他們補發工資並賠償,但日本最高法院2003年作出終審判決,認定原告敗訴。
2005年2月,包括這二人在內的4名韓國二戰勞工在韓國起訴新日鐵住金,韓國法院在一審和二審中均判原告敗訴,給出的理由與日本法院相似,即韓日兩國已簽署《韓日請求權協定》,因此受害者個人已喪失索賠權。該案上訴至大法院後,韓國大法院於2012年5月推翻此前判決結果,將案件返回二審法院重審。當時大法院給出的理由是“雖然兩國簽署《韓日請求權協定》,但這不意味著個人針對日本企業的索賠權也喪失,新日鐵住金應向受害者賠償”。2013年7月,首爾高等法院依據大法院的精神,改判4名韓國二戰勞工勝訴,並判決新日鐵住金賠償每名原告1億韓元。對判決不服的新日鐵住金當即上訴。在這13年中,3名年邁的原告相繼去世,目前僅98歲的李春植一人仍健在。對他來說,這可謂一份“姍姍來遲的判決”。
韓國《中央日報》稱,隨著原告勝訴,日後類似訴訟有望接連出現。目前韓國法院正在審理的類似索賠案就有15件。《首爾新聞》則稱,該案自被告上訴後停滯5年,主要是因?時任大法院院長樑承泰疑似與樸槿惠政府合謀故意延遲判決,以避免與日本發生外交摩擦。這些黑幕近期才被爆出。《亞洲經濟》稱,判決結果公佈後,被告新日鐵住金立即表示“無法接受該判決結果”。韓聯社等媒體分析稱,日本政府可能以訴諸國際法院等作?迴應,兩國的緊張關係有可能進一步加劇。
對於韓方判決,日本政府迅速反應,多名高官作出強硬抗議。日本首相安倍晉三30日下午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1965年的《日韓請求權協定》已經完全地、最終地解決這一問題。此次判決並不符合國際法。日本政府將作出堅決的應對。”在社交媒體上一向不活躍的安倍當天也連發兩推,表達不滿。
日本外相河野太郎也對媒體進行類似表態,稱判決“以不當方式損害瞭日本企業的利益,非常令人遺憾”,“(日方)絕對不能接受”。他還批評說,日韓建交以來,《日韓請求權協定》一直是兩國關係的法律基礎,此次韓方的判決“徹底損毀(這一基礎)”。河野稱,日本正考慮向國際法院提起訴訟,或採取其他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河野外相當天還將韓國駐日大使李洙勳召至外務省,當面表示抗議。
另據韓聯社報道,韓國國務總理李洛淵表示,韓政府尊重法院判決,將仔細研究相關事宜。李洛淵與外交部、法務部及行政安全部長官發佈《韓國政府就強徵勞工賠償案的立場》文件。他強調,政府將同有關部門及專傢一起綜合考慮,並制定應對方案。他還表示,政府希望發展面向未來的韓日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