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4-8 12:18
宅~有何不可
日本派遣制度大轉變 反幫倒忙
(綜合報導)日本政府為瞭讓一些派遣員工能安心地在同1傢公司工作,享有一般正職員工應享有的福利,而修改《勞動契約法》和《勞動者派遣法》。從理論上來講,這是保障派遣員工的德政,實際上卻替他們的未來增添瞭許多不確定因素。
五年原則 好壞參半
日本於2013年4月施行修正《勞動契約法》,自今年4月起,限期僱用的派遣員工任職超過5年時,可以申請改為無限期的僱用契約。這是派遣公司和派遣員工之間的契約,又稱為「5年原則」。
派遣員工隻要符合以下條件,在同1傢派遣公司工作超過5年,換過1次以上的契約,且目前與同一傢派遣公司有勞動契約,即可向派遣公司提出轉正的申請,要不要申請簽無限期契約是派遣員工的自由但並非義務,但依照規定,隻要派遣員工提出申請,派遣公司就不能拒?。
過去派遣員工與要派企業中止勞動契約的話,在找到下1個工作之前,就等於是失業。成為無限期派遣員工的好處是,待業時仍可以領到派遣公司支付的休業補助,勞保、健保、帶薪假等也可以延續。
但相對的也有缺點,成為派遣公司的長期派遣員工的話,將被視為正職員工,無法像過去一樣可以自由地選擇自己想去的企業、工作地點、上班時間等,即使要派企業的工作環境、條件差,也不太好開口拒?。
站在派遣公司和要派企業的立場上,過去調派、僱用派遣員工的自由度高,也不受時間的限制,但修法之後,無論是派遣的一方,還是要派的一方都不再像過去那樣自由瞭。
受修法影響,預估今年2018年約有20%派遣員工的勞動契約都將被迫重新評估,此問題被稱作「派遣的2018年問題」。要派企業也可能尋求其他途徑避尋找合適的員工,對派遣員工可能?生不良的影響。
制度修改 增添變數
此外,日本於2015年9月底施行的修正《勞動者派遣法》規定,在同傢公司的同部門從事派遣工作超過3年的派遣員工,其要派企業自10月起可決定直接僱用他,或由派遣公司無限期僱用。
這是派遣公司、派遣員工及要派企業3方間的契約,又稱為「3年原則」。
過去的日本法令規定,從事秘書、翻譯、研發、機械設計等專門性高的派遣員工,工作可不受期間限制。
但是修法後,派遣員工在同部門最長隻能做3年,2015年10日以前的工作不算在內,即從修正《勞動者派遣法》施行後算起,至今年10月即將滿3年。
此法的用心原本是希望長期工作的派遣員工可以成為正職員工,由老東傢直接僱用。若目前任職的要派企業無法僱用,也可以較容易地轉到其他公司上班,或由派遣公司無限期僱用。
但是對於滿足現狀,隻想一直在目前公司工作的派遣員工而言,此制度反而是幫瞭倒忙。要派企業如果不想讓派遣員工轉正,那麼派遣員工做滿3年時,就要做好換工作或是轉調到其他部門的心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