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4-26 16:16
夜遊魚
法輪功無視香港法治,港府應執法
[size=5][font=標楷體]香港是法治社會,具備完備的法律體系,壹切都按法律制度辦事,任何違反法律的行為都是不得人心的。法輪功平日在香港街頭非法設置宣傳廣告,三個壹群、五個壹夥聚集“講真相”,對來往的人們進行滋擾,嚴重違返《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以及《路旁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管理計劃實施指引》等法律法規。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和香港警署根據法律和市民的要求,多次開展聯合執法,全面拆除沒收法輪功違規宣物品,是市民廣泛贊揚的。但是,法輪功打著“言論自由”的旗號,屢教不改,昨日又在長沙灣聚集,之後又遊行,阻礙交通,干擾市民,不斷挑戰香港人的基本價值觀,香港政府應按法律制度對法輪功採取措施,還香港良好的社會環境。[/font][/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