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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 13:35 大昌期貨嘉嘉
第三方支付專法 本周立院攻防

[size=6][b][u][color=Blue]第三方支付專法 本周立院攻防 [/color][/u][/b][/size]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4.12.01 03:56 am

立法院財委會本周將審查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行政院版與立委版本對決!資本額門檻、儲值上限及餘額寶業務等將是審查重點,多家業者摩拳擦掌、準備搶食千億元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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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經濟日報提供

[b][color=Red]第三方支付專法,主要開放電子支付機構可辦理儲值、線下交易(即實體交易)的支付服務(O2O)及無實質交易的匯款等業務。[/color][/b]

財委會排定今(1)日及後天(3日)審查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三方支付專法),備受關注的第三方支付儲值等業務,將大幅開放。完成立法後,金管會擬於明年上半年受理申請。

[b]市場估計,第三方支付商機千億元起跳,包括台灣大等電信業,網路家庭、歐付寶、藍新科技及紅陽科技等支付業者,及悠遊卡公司,都向金管會表達興趣。

目前第三方支付專法草案,除行政院提出的版本外,立委李貴敏等人及孫大千等人也分別提出版本,今天先進行大體討論,後天逐條審查時,尚未排入的孫大千版本也可望一併審查。

由於政院版本跟立委版本在資本額門檻、儲值限額及能否承作餘額寶業務等,各有不同規定,預料將是審查重點;在資本額方面,政院版本明訂3億元,這包括只做代理收付款項業務且達一定規模的業者。

但李貴敏版本同樣主張3億元,但只做代收代付者不論規模大小一律5,000萬元;孫大千版則是10億元。

至於能否辦理金融商品或服務的代理收付款項業務,也就是類似大陸餘額寶業務,政院版本明訂須經主管機關許可才能辦理,立委版本則未特別限制。[/b]

金管會表示,將在條例上路後,看世界發展趨勢,再決定何時核準這項業務。

[b][color=Red]在儲值限額方面,政院版明訂上限3萬元,李貴敏版主張未採身分認證者3萬元,採身分認證者不必訂上限。孫大千版則是,不記名者3萬元,記名者未限。[/color][/b]

[b]無實質交易匯款方面,政院版明訂帳戶間移轉每筆上限3萬元;立委版未限制。 [/b]

圖/經濟日報提供 /  【2014/12/01 經濟日報】@ [url]http://udn.com/[/url]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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