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9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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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總理宣佈保留“煽動法” 被指人權倒退
據美國《華爾街日報》11月28日報導,馬來西亞總理納吉佈稱,他將保留一部始於該國殖民地時期的法律,這部法律旨在懲治煽動性言論,禁止人們批評政府。雖然該法律在納吉佈領導的巫統黨黨內廣受歡迎,但受到人權組織嚴厲詬病。
在27日參加巫統黨內年會時,納吉佈表示:“我們不僅要維護這部法律的地位,還要加大力度鞏固和增強它的效力。”該法律為政府起訴那些宣揚政府垮臺或者進行煽動性演講的人提供瞭法律基礎,懲?措施視情況從?款到3年監禁不等。
兩年前,納吉佈曾承諾廢除這部始於1948年基於黨派鬥爭的法律。然而27日的講話更像是納吉佈經歷去年艱難的選舉後在為鞏固黨內勢力所做的努力。人權組織稱,政府在利用法律排除政治異己。此前,包括反對該法律的法官、學者以及學生等多人都被指控犯有煽動罪。
“因為該法律給瞭政府自由裁量權,由此政府可將任何行為定性為煽動性活動,許多人可能會面臨新一輪的歧視或者政治鎮壓,”人權觀察組織亞洲地區副主任菲爾•羅伯森(Phil Robertson)表示,“這是馬來西亞在人權問題上的一個重大逆轉,這將使其的國際聲譽岌岌可危。”
目前,馬來西亞總理髮言人還未對此做出任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