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7-16 11:29
sinta
14歲女網友生日 完美廚師開房性交
[youtube]XDIqBrk1Z3E[/youtube]
【本報訊】已婚兼育有9歲女兒、被家人形容為「好完美」的廚師,上網認識13歲中三女生後,藉詞慶祝她14歲生日,約她到時鐘酒店開房,並與她性交。廚師昨天承認三項非法性交罪,稱「要積吓德……男人大丈夫,做錯要認」,承諾日後有性需要,會以自瀆等方式解決,不會再做禽獸行為,最終被判監18個月。
記者:李啟發
[img]http://static.apple.nextmedia.com/images/apple-photos/apple/20130716/large/16ls4p1.jpg[/img]
■廚師馮志文被判監18個月。
[img]http://static.apple.nextmedia.com/images/apple-photos/apple/20130716/large/16ls4p2.jpg[/img]
■被告曾約事主到元朗新港酒店慶生。
現年40歲被告馮志文昨天透過大律師指,自己只有小學學歷,由學徒開始努力成為餐廳主管,曾任職《東方日報》印刷廠總裁室廚師,服侍該報最高層人士,以及於國泰航空頭等艙和港島香格里拉大酒店任廚師。被告首次干犯此類控罪,無用暴力或金錢誘事主,亦無令她懷孕或染上性病。
大律師續指,事主案發前已有性經驗,因看見被告的家庭照片而拒絕繼續這段關係。被告明白不可為一己私利而做出不尊重女性的行為。其弟形容他「好完美」,自小教他是非黑白,望兄長重新做人。被告妻子現正考慮跟他離婚。
[b]三度性交 無用避孕套[/b]
法官指,被告較事主年長25年,其出發點不可能是單純。他沒有使用避孕套,行為不負責任,就三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判他監禁18個月。
去年6月,被告於網上認識女童X,並談及性話題。同年7月,X生日時,被告要求她到元朗新港酒店慶生。被告明知X的年紀,仍跟她性交。同月某天,被告帶X到自己天水圍嘉湖山莊寓所飲酒後性交。X事後知自己不喜歡被告,拒再見面。被告向X說謊稱,於網上發現她的裸照,但已幫她解決問題,要求X性交遭拒絕。
8月某日,X到被告家中,被告帶她入睡房要求性交,X再拒絕。被告指曾幫過X,故X答應,二人發生第三次性行為。X母親於X的手機發現有關性的對話,揭發事件並報警,警方後來在機場拘捕預備離港的被告。法醫指X的處女膜完整,但即使性交後,處女膜仍可絲毫無損。
案件編號:DCCC367/13
來源:[url]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716/18335883[/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