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3-30 18:49
JICKYLE
曾醒明回應無線3宗罪
曾醒明回應無線3宗罪
[url=http://www.singtao.com/][img]http://l.yimg.com/mq/i/nws/partner/st2.gif[/img][/url](星島)2010年3月30日 星期二 06:30
(綜合報道)
([url=]星島日報
[/url]報道)昨日有市民投訴無線3宗罪,先質疑TVB本身有廠房、布景道具,但製作慈善節目卻向團體收取10至100萬元製作費,至於參與演出藝人歌手只收100元利是。2是指監製起用藝人歌手不公平,是否只要討好高層便有更多工作機會?最後是指TVB收的廣告費太貴。對此,無線外事部副總監曾醒明昨日回應:「無線製作慈善節目要酌情收製作成本,因為布景、台前幕後資源也是成本之一,如不做慈善節目亦有其他製作;至於用人問題,每個節目的主持、藝員及歌手,絕對不是一個人決定,要經各部門聯席會議商討適合人選;而廣告收費,主要與節目收視成正比。」文:游艾維
■曾醒明昨日回應無線被指的3宗罪。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329/3/h9h3.html